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根据《安徽省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分配办法(暂行)》(财行〔2016〕190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开展年度安徽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办法》规定,本次补助资金申报项目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已执行完毕的项目,包括包机、游轮、专列、出国(境)促销等。具体项目情况详见《办法》文件。

  二、请各市、省管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对照文件,广泛通知辖区内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相关企业,做好政策传达和申报动员工作(广德县报宣城市、宿松县报安庆市),确保对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通知到位,切实防止漏报、错报等情况的发生。

  三、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切实担负申报材料审核的主体责任,针对企业申报材料,依照《办法》的规定从严审核并公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全面审核,对每个项目均应作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的验收结论,并盖章确认。

  四、各市完成资金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后,按要求填写《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各市填报)》,并形成《审核工作情况报告》书面材料,于8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原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同步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建档、保存、备查,省文化和旅游厅不直接受理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  瑶  0551-63608651

           徐荣荣  0551-63608159

  邮箱:ahslyj@163.com

 

  附件:1.安徽省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分配办法(暂行)

     2.专项资金申报表(企业填报)

     3.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各市填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