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19年度农业系列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原省农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13〕19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滁人社发〔2019〕14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破格申报职称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表内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破格申报职称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2)1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需申报人签名)。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6)1份。
6.《单位公示证明》1份(附件7)
7.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期内有效学习时间)复印件,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聘期中断要说明原因)复印件。
8.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类市级及以下表彰须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复印件(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著作复印文章首页,论文全文复印),乡镇申报人员未公开发表的学术会议交流的专业学术论文(提供组织单位通知和论文集原件)或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及实例材料。
11.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与评审表所贴照片同底)。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者,不予受理。
(二)单位报送材料
1.各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的委托函1份。
2.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2019年度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5)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继续教育。自今年起,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的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认定学时的情形,仍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办理。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
(三)关于材料审核。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关于各县(市、区)初级及以下职称。对于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需转评至农业系列的或需参加评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由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代评审(按规定可直接认定初职职称资格人员的除外)。
(五)关于收费标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6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00元。
(六)关于申报材料受理。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集中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北二楼227室)。
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zhnwrsk@163.com。 联系人:孙丽媛、朱春红 联系电话:0550-3025055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2019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 一览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单位公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