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科技局: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滁办发〔2021〕1号)和《滁州市科学技术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滁科〔2021〕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滁州市乡村振兴科技专
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方向
继续支持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产业带动帮扶贫困农户增收。重点支持本地具备法人资质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开展成果的熟化和示范推广,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资金安排
计划组织乡村振兴科技专项项目5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各安排1个),计划总项目资金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特点,项目要符合当地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项目成果或产品应用性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示范、推广价值;项目能带动更多农户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及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
(二)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项目申报与遴选
(一)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科技局提出申报意向。在属地科技局的指导下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报属地科技局审核。申报书份数及上报时间由属地科技局确定。
(二)属地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后,参照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形成项目推荐函(见附件2)上报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通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见附件3)。
(四)纸质申报材料A4纸打印胶装(一式一份)、推荐函(一式一份、电子版)、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报送市科技局。属地科技部门上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17时前。
五、相关要求
按照滁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属地科技局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要加强项目动态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
联系人:张 斌 联系电话:3043133
附件1: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版).docx
附件2: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模版).docx
附件3: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