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安全〔2019〕124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运行函〔2019〕16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类型为专业类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各市请对照《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和《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的要求和标准积极组织申报,条件不成熟的园区可暂不申报。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请于2019年8月20日前会同本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审查通过后,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科技厅行文上报(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光盘一同报送)。
三、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对申报园区组织论证。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李 睿 0551-68271853 18255170061
省发展改革委 许海军 62602945
省科技厅 周 昊 1380569692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运行函〔2019〕164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6日

相关附件:

1.工信厅联运行函〔2019〕16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