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博士后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7〕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2号),拟于近期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按规定招收、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助经费,申请人应填写《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于8月14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项目质量。

2.对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科研活动,特别是属于工业机器人、芯片、操作系统、基础软件、人工智能、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5G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研活动,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3.2019年度已获资助的,今年不再受理申报;2018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

4.申报材料由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①《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②《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附件2);③2019年度《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附件3);《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汇总一览表》(附件4)。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

5.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附件1-4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PDF版1份(证明材料不得超过40页),须合并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跟踪问效表汇总版(附件3)和经费申请汇总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办理事项报送。

6.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资助经费高效使用,真正发挥鼓励创新、促进人才成长等作用。

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A区502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甘友谊  0551-62663176

    省专家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黄颖  0551-62998235

邮箱:hy62998235@126.com

 

附件:1.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

2.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

          3.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

4.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汇总一览表

 

 

附件1-4.doc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