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产业函〔2020〕127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产业〔2014〕18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按规定对有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1. 申报范围。2020年度(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为此行业领域开展设计服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符合《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 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按照规定提交《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3)及相关佐证材料。企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请填报附件2,工业设计企业请填报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3. 申报方式。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工作。对拟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我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地市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
二、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1. 复核对象。根据《办法》中每两年复核一次的要求,本次复核对象为2018年度认定并通过复核的116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7家工业设计企业(复核名单详见附件5)。
2. 复核材料。纳入复核范围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6),工业设计企业须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见附件7),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市或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名称变更。因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更名,并提交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建立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台账
为及时掌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发展情况,加强动态管理,拟建立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台账。请组织第一批至第六批已获得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2020年申请认定的企业认真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情况统计表》(附件8)。
四、有关事项
1. 高度重视。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加大设计创新投入、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制造强省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切实需要。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2. 严格审核。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 材料报送。请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28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复核)材料和《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情况统计表》等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集中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付娜、余卫兵;联系电话:0551-62871132、62871885;邮箱:3747212@qq.com。
附件:1.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20年版)
3.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020年版)
4.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5. 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
6.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20年版)
7.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 2020年版)
8.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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